唯一之還好有祢/利17

「他們不可再獻祭物給山羊神,與其苟合。這是他們世代當守的永久律例。」 ‭‭利未記‬ ‭17‬:‭7‬ ‭CCB‬‬

上帝特別提醒祂的百姓,要把祭物帶到會幕中,不可以自己在野外把祭物獻上,更不可以獻給其他的神明.

就讓我想到,原來當上帝的律法制定後,人會為了方便與彈性,會想鑽法律漏洞,而改變了神的規則,為了符合自己的規則~

裏頭最深的原因,原來是他們心中有其他的偶像或神明,不管如何這對象都不是神(偶像也可以是我自己).

在今天的思想中,我想起了一段經文

「你們所敬拜的,你們不知道;我們所敬拜的,我們知道,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。」這句話出自於約翰福音 4:22

我就在思想,

我知不知道有救恩?

我知不知道這賜下救恩敬拜的是誰?

我認不認識我敬拜的對象,以及與我有甚麼關係?

若與神的關係,是處在外表獻祭這階段,而不是在底層關係這階段

我覺得就會發生許多的事情~

我自己,會設計出一種規則,或是宗教的禮儀,去解釋我與這宗教的關係~

我的生活是我的生活,而當我進入了宗教之中,我就是宗教人士~

但老實說,哪一個才是我真正的生活與所花的時間,與看重的關係~

其實是我的生活,我與家人的關係,不是嗎?

那我又知不知道,愛我的這位神,與我想建立關係的這位神

其實很想讓我經歷,不同凡想的生活信仰?

期待讓我經歷,充滿祂榮耀的人生?

我知道祂嗎?我認識祂嗎?

求主聖靈今日光照我,使我真認識愛我的這位主!~

禱告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,阿門!~

天父的話

親愛的孩子,把你自己先獻上,進入我的祭壇~

走進我,我就在雲煙中,從你的鼻孔充滿你,與你同在~

你在我裡面,我在你裡面~

讓我成為你的屬靈循環系統,成為祢屬靈生命的系統,認識我,知道我的重要~

你曾經歷過我,你是知道的

所以當單單的敬拜我,唯一愛你的神~

孩子的話

親愛的阿爸,我把我近期所面對的狀況中,仍有力量而讚美祢

因我知道,這力量不是出於我自己,這力量是出於祢

我要把這一切都獻給祢,深深愛我的阿爸~

我知道,我的生命有一個部分不一樣

我的防爆系統,與瞬間不慌張的系統,好像等級升高了

把這一切都獻給祢,還好有祢~阿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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